风流尼姑与和尚野外约会(风流尼姑与和尚野外约会)

“贫僧早已四大皆空,一心只想去西天取经”

《西游记》中吴承恩塑造了一个令人难忘的高僧形象——唐玄奘,唐玄奘自从决定去西天取经以后,一路上面对各类美女的诱惑,从来不为所动,他的不为所动,正是他能被成佛的关键,不过小说人物和现实确实是有差距,现实中的和尚尼姑七情六欲和普通人无异。

能印证以上结论的例子,比如说2014年闹了个大笑话的重庆风流尼姑和酒肉和尚一事,这里说的风流尼姑就是郭尼姑,酒肉和尚是刘和尚,两人兜兜转转后来在一家寺庙中任职,因为都不是真的尼姑和和尚,因此一拍即合。

为什么说不是真的尼姑和和尚?这倒不是说他们假出家,他们是真的剃了头,也持有相关证书,但他们实际上不过是仗着尼姑和和尚身份为所欲为的小人罢了,比如这郭尼姑,抛开这个尼姑的身份,可以说比坐台小姐还要开放。

寺庙中一旦无事,她就会戴上假发,换了衣服去泡酒吧,去游戏厅玩乐,和各色各样的男人来往,化妆技术和撩汉能力比正常女人还要更胜一筹,很多人跟她风流之后,直到分手都不知道她是个尼姑,而刘和尚则更叫人大跌眼镜。

刘和尚出家已经14年,却一点都没有和尚的模样,寺庙附近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“花和尚”,平时喝酒、吃肉、嚼槟榔样样不落,吃着吃着还会吐槟榔汁,弄得他人门前脏兮兮,不过一旦被制止,他就会引佛经说教,简直无耻至极。

他还在寺庙旁边租了间房,养了十几条狗,平时从来不栓,以至于这间房紧挨着的饭店老板苦不堪言,因为他的那些狗整天窜出来咬游客,弄得饭店都没生意了,饭店的老板找他谈话,他根本不理睬,可以说刨除和尚这个身份,他和一个恶棍也没有太大区别。

不过风流的郭尼姑到了他们寺庙以后,很快就认识到了他的本性,而她也不喜欢和那些小正经老古板混在一起,就和刘和尚搅和在了一起,两人到处肆无忌惮地胡作非为,甚至不拘时间地点,最后在野外约会时颠鸾倒凤,有了实质的关系。

自那以后,郭尼姑竟然有了想和刘和尚一辈子在一起的想法,但是刘和尚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,郭尼姑正愁用什么办法栓住他,这时候她发现自己突然食欲不振,而经期也不再来,好像是怀孕了!她偷偷摸摸买了验孕棒一查,还真的是!

郭尼姑喜出望外,为了确保万无一失,连忙又打扮打扮去医院做了更细致的检查,然后她拿着那堆检查结果找到了刘和尚,给他看,然而刘和尚却抽着烟,无所谓地说:“打掉吧。”郭尼姑不敢置信:“三个月了,你说打掉就打掉?”

这其实是郭尼姑的第一个孩子,之前她都非常小心,这一次稍微纵容了刘和尚,没想到竟然立马就中招了,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打掉的,两人之后就孩子的问题吵了很多次,好几次郭尼姑都砸掉酒瓶然后割腕自杀相逼,但刘和尚仍然心硬如铁。

2014年11月8日两人又吵了个昏天黑地,郭尼姑甚至站在了窗户上大喊这个孩子都三个月,让刘和尚负责,但即便如此,刘和尚依然淡定:“孩子究竟是谁的还不知道呢!”这句话彻底激怒了郭尼姑,她竟然选择了自杀,就这么从窗台上跳了下去,把下面的人惊呆了。

幸好围观群众很快反应过来叫救护车,而且因为楼层不高,郭尼姑没有大碍,但是左脚开放性骨折,不得不住院治疗,也算受到了不大不小的折磨,然而孩子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,像这样的事情到底应该怎么解决?可以走法律途径吗?

郭尼姑和刘和尚之间不是情人关系,更不具有婚姻关系,不适用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,但适用于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该法律第五十一条规定: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,也有不生育的自由。

所以郭尼姑只要自己想把孩子生下来,那么无论是谁都不可以干涉,但是郭尼姑之所以和刘和尚吵闹,目的当然是想要和刘和尚组建一个家庭,让他对孩子负责,这时候他们又可以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了,其第三条规定:

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,所以郭尼姑不能逼迫刘和尚和他结婚,只能等他自愿,当然我国法律并无规定尼姑和和尚不能结婚,只是他们寺庙如果有相关规定,那么在尊重清规戒律的前提下,他们得先还俗。

最后假如这个孩子生了下来,无论两人是什么关系,刘和尚是一定要为这个孩子负责的,一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到他18岁为止;二是需要尽父亲的义务对其教育、生活等内容上付出关心,总而言之,这两人之间,是剪不断的一团乱麻。

不过旁人看了这一出大戏都拍手叫好,毕竟这样一对男女内部消化,好过让他们去祸害别人,但出家人的绯闻向来比任何一个群体传得远,任何一个尼姑和和尚不检点,都会导致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结果,所以出家人还是要有洁身自好的观念,怎能让自己成为八卦主角?

《回顾 风流尼姑与和尚野外约会,事后发现怀孕,最终引发伦理悲剧》一文中名字皆为化名,图片来源网络仅配合叙事,与文章内容无实质关系,侵删,谢绝转载。

,

免责声明:本网站为个人非盈利性网站,内容和图片均来源于网络,如内容或图片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及时与本站联系删除!